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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
2024-08-0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开展《目录》技术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工业“六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人工智能(包括AI芯片设计制造、数据标注、大模型算法等基础技术,以及知识图谱、机器视觉、语音识别、无人系统等应用技术)、无人机(包括整机、系统、任务载荷,以及反制系统和设备等)、商业航天(包括卫星平台与载荷、运载火箭及配套系统、地面设备及测控系统、卫星应用终端及应用服务等)等新兴产业领域,征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较高、掌握核心知识产权、有跨行业或跨领域推广应用潜力的技术或产品。

二、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

(一)申报主体。主要包括相关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以及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优势创新主体。其中,企业类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近2年信用记录良好。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技术产品不超过3项,填报内容应准确、真实、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推荐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推荐所属企事业单位技术产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属地企事业单位技术产品。全国工商联、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行业学会/协会可单独开展推荐工作。每家推荐单位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后续工作对接联系,人员信息请于7月26日前反馈。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征集工作,确保技术产品报送、内容审核、初评和推荐等各阶段任务按节点高质量完成。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成果数量及入编比例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www.xjjszh.org.cn),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专栏,分别下载信息填报单机版小程序,按操作使用说明完成信息填报和汇总。

(二)申报主体在单机版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后,需按用户手册有关说明导出相关数据,报送相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

(三)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16日前完成信息审核汇总,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将技术产品信息采集表、信息审查意见表、汇总表(见附件1、2、3)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寄送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号C座505,邮编:100191,联系人及电话:刘胜男010-57528172/18518011551,信封注明《目录》。

四、联系方式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产品申报咨询)

刘胜男 010-57528172、18518011551

国家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陈 晨  010-88529272、88529267、88525997,13701255133


附件:1.技术产品信息采集表

          2.技术产品信息审查意见表

          3.技术产品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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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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